实施计划发布!黑龙江扶持农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近来,黑龙江省农业乡村厅拟定印发《黑龙江省2024年培养强大农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计划》(下称《计划》),对省内符合条件的新式农业运营主体给予定额补助,单个家庭农场补助2万元,单个农人合作社补助20万元。
《计划》清晰,经过资金扶持,培养一批运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标准、准则健全有用、出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严密、社会名誉杰出的标准主体,完成新式农业运营主体展开质量效益稳步提高、服务带动效应明显增强。
《计划》的奖补目标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人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挂号管理条例》挂号的农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及归入家庭农场名录专心2年以上并取得“一码通”赋码的家庭农场。以前年度取得过合作社、家庭农场展开资金(包含2023年新式农业运营主体补短板提才能项目资金)支撑的主体,不在本专项资金支撑范围内。
《计划》规则,本专项资金大多数都用在支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使用信息化东西提高安排运转标准化水平;实施标准化出产,标准出产记载档案,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查验检测准则;注册商标,展开绿色、有机、地舆标志和合格合格农产品,展开品牌化运营;使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形式;强化联农带农机制。
《计划》一起清晰,申报程序分为县级申报、市级审阅、资金拨付。县级农业乡村部分安排当地挂号注册的主体申报,经初审后上报市级农业乡村部分。市级农业乡村部分审阅把关,于2024年10月25日前报送省农业乡村厅。省农业乡村厅会同省财政厅拟定补助资金额度,经省政府赞同后,将补助资金拨付各项目县(市、区),县级进行细化分配执行,经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底前由县级农业乡村部分会同财政部分兑付项目资金。